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路基施工專業分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上級有關部門 批準建設,本項目招標人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中的 路基專業分包施工招標 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路線起于上高縣S221上蒙線(X405)路口附近,起點樁號K208+569,途徑富港、劉家、新圩、城陂村、湖邊、甘堆、浪富,終于上高于高安交界處,項目終點樁號K221+143.329,線路全長12.574公里,本項目主要內容包括路基、路面、橋涵、交安、綠化等附屬工程。
2.2 建設地點:宜春市上高縣境內。
2.3 計劃工期: 約6個月(具體以招標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4 招標范圍:該項目的路基土石方、涵洞、截水溝、平臺溝/平臺溝急流槽施工招標(詳見工程量清單表)。
2.5 控制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17223520元。
2.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1個標段。
3.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業績要求:近5年內(到投標截止日止往前推,以交(竣)工、質量評定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項一級公路路基施工或新改擴建一級及以上公路施工業績(業績的路基工程產值不得少于1378萬元)【提供以下有效的業績證明材料:①中標通知書、②合同協議書、③竣(交)工驗收備案表或竣(交)工驗收報告或質量鑒定書,且業績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可查并提供查詢記錄截圖及網址】,否則該項業績不予認定,以交(竣)工或質量評定時間為準,如合同或交(駿)工報告無法體現路基工程金額的,需提供佐證材料。
3.3 信譽要求:①無被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②最近3年(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往前推,同下)內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質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③在江西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最新發布的信用評價結果未被評為D級;④最近3年投標人不存在重大合同糾紛;⑤最近3年投標人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⑥最近3年投標人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行為;⑦最近3年投標人未發生被業主單位責令停工、驅逐出施工現場的處罰;⑧最近3年投標人未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經審查委員會認定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⑨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⑩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 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未被在宜春公路(含市中心直屬企業、分中心等)誠信登記備案信用不合格或未被宜春公路(含市中心直屬企業、分中心等)列入“黑名單”。
3.4 項目經理要求: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年齡60周歲及以下,并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3.5 項目總工: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中級職稱、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年齡60周歲及以下,并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3.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1 凡有意向且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請于2024年8月 13 日至2024年8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3:00 時至5: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①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③法人授權委托書(須注明項目名稱、法人聯系電話、郵箱)及委托人身份證明;④項目經理注冊證書、安全考核B證和項目總工職稱證書;攜以上材料復印件均加蓋公章現場報名,核對報名資料后獲取招標文件,未參加報名或逾期報名者投標無效,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受理。
4.2 受理單位:江西中磊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處)。
5.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9 月 2 日上午09:30時(北京時間),投標人應于當日0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地址:上高縣環城西路與凌江路交叉口S221服務區內)。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其它說明事項:
投標單位提供虛假投標資料的:一經核實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投標資料,若在評標期間,其投標資格將被否決并沒收投標保證金;若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若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將從工程支付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超過10%簽約合同價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招標人將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上級單位,作為不良記錄納入招標人誠信登記管理系統不得再參與公路系統項目的承接及投標。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shkwhg.com/)、
宜春公路信息網(http://gonglu.yichun.gov.cn/)
招標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S221上高塔下至石蟻坳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