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春水路高架橋和東延伸道路及周邊道路工程
宜創路人行道等附屬工程勞務合作招標補遺書
各投標人:
原招標公告中第4.1中入庫公司現場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加蓋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春一路20號路基分公司2樓合約部獲取招標文件,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更改為:4.1凡有意向且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請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節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加蓋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春一路20號路基分公司2樓合約部獲取招標文件,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注:根據公司要求不需備案,有意向且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即可參與報名!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
春水路高架橋和東延伸道路及周邊道路工程項目經理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