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價人:
本項目現做出以下變更:1.原公告中“報價方式:將蓋好本單位公章的報價單發送至指定郵箱1164706460@qq.com或者前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交安分公司與李先生洽談”變更為“將報價單和營業執照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后作為電子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1164706460@qq.com或者前往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交安分公司與李先生洽談”。
2.新增“注意事項:供貨商在簽訂合同后10日內,須將清單中所要求的標識標牌全部送到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交安設施分公司
2024年 10月14日